关于进一步做好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工信院发布时间:2025-04-03浏览次数:33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成绩复核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考试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教学管理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考试成绩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绩复核范围

1.适用于已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成绩的课程。

2.学生如对分数存在合理质疑,如与平时表现差异显著、疑似计算错误等可通过教务系统在线申请成绩复核,每位学生每门课程仅限申请一次,同一门课程已复核过不予受理。

3.复核范围包括是否存在漏评、加分和登记错误等,不重新批阅试题内容,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

4.学生需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过期申请。

二、成绩复核流程

学生根据“学生考试成绩线上核查流程”:https://jwc.njmu.edu.cn/2016/0829/c14420a174866/page.htm在教务系统线上申请成绩复核。

三、复核工作组织

1.成绩复核工作由开课学院教学办组织实施,在接到成绩复核申请一周内,组织成绩复核小组审阅试卷并及时反馈。成绩复核小组成员包括课程团队教师、学系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不少于3人)。

2.核查答卷是否存在漏评、统分错误;系统录入成绩与原始成绩的一致性;其他技术性问题的排查等。复核过程需全程记录,确保可追溯,包括复核结论、参与人员签字及日期,由学院教学办存档备查。

3.考生答卷按照保密事项管理,考生或家长不得查阅

四、成绩复核反馈

1.开课学院教学办按照“学生考试成绩线上核查流程”反馈成绩复核结果,告知总分变动情况,不提供详细分数构成

2.成绩确需更正,学系(教研室)应根据成绩修改流程申请成绩修改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学院教学办,由教学办线上申请成绩修改,教务处审核。新学期开学后不再接收成绩修改申请。

五、监督与责任

各学院需严谨做好成绩复核工作,切实保障学生权益。复核过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学生隐私及复核细节,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邮箱:jwk@njmu.edu.cn

 

 

 

 

                    教务处

202542